关于聊城市公办高中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9-25     来源:www。57365。com

聊费办发〔2017〕76号

各县(市、区)物价部门: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公办高中收费政策,根据《山东省定价目录》及成本监审报告,经研究,现将我市城市公办高中具体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学费

省级规范化学校:聊城建城区高中每生每学期800元,各县(市)高中每生每学期700元。

市级规范化高中:每生每学期650元。

一般高中:每生每学期500元。

二、住宿费

城市高中每生每学期70元。达到公寓标准的,按隶属关系

申报,另行审批。

三、学校收取规定的费用后,严禁再以“赞助费”、“建校费”、“捐资助学费”等名义变相收取其他费用,严禁收取择校费、借读费等已取消的收费。

四、学校要认真落实国家及省级部门对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减免政策。

五、强化收费管理。学校收费前要按照《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进行公示,并自觉接受物价部门及群众的监督检查。

六、本通知自2017年9月25日(秋季招收新生)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9月24日。我办聊费办发〔2013〕58号文件同时停止执行。

 

 

 

聊城市人民政府收费管理办公室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