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聊城市公办高中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8-15     来源:www。57365。com

关于对《聊城市公办高中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公办高中收费政策,根据《山东省定价目录》及成本监审报告,经研究,起草了我市城市公办高中具体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草案征求意见稿),拟于近期出台。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请社会各界人士以以下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电子邮箱:lcwjj102@163.com;电话:0635-7106910(传真:0635-7106978);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聊城市湖南路8号。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2017年8月22日。谢谢您对物价工作的支持和参与。

       

关于聊城市公办高中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草案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公办高中收费政策,根据《山东省定价目录》及成本监审报告,经研究,我市城市公办高中具体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学费

        省级规范化学校:聊城建城区高中每生每学期800元,各县(市)高中每生每学期700元。

        市级规范化高中:每生每学期650元。

        一般高中:每生每学期500元。

        二、住宿费

        城市高中每生每学期70元。达到公寓标准的,按隶属关系申报,另行审批。

        三、学校收取规定的费用后,严禁再以“赞助费”、“建校费”、“捐资助学费”等名义变相收取其他费用,严禁收取择校费、借读费等已取消的收费。

        四、学校要认真落实国家及省级部门对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减免政策。

        五、强化收费管理。学校收费前要按照《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进行公示,并自觉接受物价部门及群众的监督检查。

        六、我办聊费办发〔2013〕58号、聊费办发〔2014〕78号文件同时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