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57365。com关于调整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和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12-08     来源:www。57365。com

聊价工字〔2017〕115号

市城区各天然气经营企业:

        鉴于上游天然气企业对我市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上浮的情况,根据省物价局的部署,按照非居民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经研究决定,临时调整我市城区非居民用天然气和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非居民用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由每立方米2.63元调整为2.93元。

        二、车用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由每立方米3.38元调整为3.6元。

        三、企业自行采购的非居民用气(市场上的LNG和上海交易中心的竞拍气)价格,高于城市门站价格(含上浮)但低于市城区非居民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的,按城区非居民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销售;高于城市非居民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的,其价格高进高出,实行购销平价销售。

        四、各经营企业应严格执行上述价格政策,并做好价格公示和宣传解释工作,确保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落实到位。

        五、上述价格为临时价格政策,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自2017年11月1日起执行,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自2017年12月9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8年3月31日。

 

www。57365。com

        2017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