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57365。com 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进一步明确市城区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 聊价房字〔2016〕25号 各区价格管理部门、物业主管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贯彻落实好《聊城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针对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现就我市城区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有关政策明确如下: 一、管理权限:根据《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在住宅物业办理交付手续之前,建设单位或受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向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和物业主管部门申报普通住宅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核准手续。根据聊建字〔2015〕48号文件,住宅物业服务等级考评已下放到各区。经研究决定,市城区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核准手续也下放到各区价格管理部门。考评合格的一、二、三星级由各区直接核准,四、五星级由市局核准。下放后日常物业服务管理方面的纠纷协调、投诉处理、行政处罚等监管工作均由各区具体负责。 二、上报制度:市局将加强对各区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管,要求每季度上报所辖小区的收费情况,建立长期有效的动态管理体制。 三、加强监管:各区要进一步加强对收费单位收费行为的监管,对在核准手续之外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以及随意扩大收费范围、变相提高收费标准、不按规定实行收费公示等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对情节恶劣和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违规单位,要予以公开通报。 四、本通知自2016年3月24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9年9月30日。 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是群众和社会关注的热点,也是政府重要的民生工作。各区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要积极履行职责,严格落实《办法》以及相关政策规定,按时上报辖区内小区收费情况。 附件:1.聊城市城区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核准表 2.聊城市城区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统计表 附件 www。57365。com 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3月24日 www。57365。com办公室 2016年3月2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