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57365。com 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金柱康城、奥森花园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批复 聊价房字〔2015〕88号 市安居住宅发展中心: 你中心《关于核定金柱康城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请示》、《关于核定奥森花园公共租赁性住房配租租金的申请报告》收悉。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1〕45号文件进一步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意见》(鲁政办发〔2012〕35号)以及《聊城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聊政发〔2010〕268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聊城实际,经研究,现将金柱康城、奥森花园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批复如下: 一、金柱康城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建筑平方米8.9元(含物业费),奥森花园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建筑平方米6.8元(含物业费)。 二、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按照建筑面积收取。实施租赁的单位可以根据住房朝向、楼层等具体情况在基准租金标准的基础上上下浮动5%。 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执收单位应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规定明码标价,在租金收取场所显著位置将文件依据、租金标准等情况进行公示。 四、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收入属于政府性基金收入,必须按规定及时足额缴入国库,支出通过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执收单位要认真落实相关规定,自觉接受价格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 五、本通知自2015年1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8年10月31日止。到期后需重新报批。 www。57365。com 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10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