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57365。com转发《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做好环境保护督察边督边改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8-17     来源:www。57365。com

  各县(市、区)物价部门,市物价局有关科室、单位:

  现将《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做好环境保护督察边督边改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鲁价综发〔2017〕74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是严格责任落实。市物价局工价科负责收集、汇总、上报我局及各县(市、区)边督边改公开内容,市物价局办公室负责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开的信息发布,其他科室、单位要根据省局相对应处室、单位职责做好对接,按照分工,协力配合。各县(市、区)物价部门要建立相关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确保边督边改工作落实到位。

  二、严格报送时限。各县(市、区)物价部门、市局各科室、单位要按照省局要求,及时报送、发布环境保护督察边督边改情况,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坚决杜绝报送不及时、漏报、瞒报等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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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8月17日

  关于做好环境保护督察边督边改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鲁价综发〔2017〕74号

  各市物价局,省物价局有关处室、单位:

  按照省政府的部署安排和龚正省长的批示要求,为配合做好环境保护督察边督边改信息公开工作,推动《山东省物价局贯彻落实〈2017年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方案〉实施方案》的扎实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是对我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一次全面体检和把脉会诊。环境保护督察边督边改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是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的一项重要工作,要提高到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予以重视,充分认识这项工作对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在督察进驻期间,结合工作实际和职能分工,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工作的同时,做好边督边改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二、公开事项、载体及责任分工

  (一)公开原则。充分依托现有信息公开发布载体,及时、全面、准确公开边督边改情况,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同时,加强边督边改舆情的引导和管控,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切实做好环境保护督察边督边改信息公开工作。

  (二)公开事项及载体。督察进驻期间,按照迎查牵头部门的统一部署和时间安排,围绕承担的迎接环保督察的具体分工任务,省物价局在局门户网站设置专门栏目,及时公开省局和各市物价部门边督边改情况,通报交办信访案件数量、具体信访案件基本情况、调查核实情况、处理结果等(信访案件公开形式见附件);在当月的《山东物价》开辟专门栏目,刊载我省和各市物价局好的做法和相关典型案例;在省物价局网站、“山东省物价局”政务微博上,及时公开督察问责情况。上述公开内容将在“山东省物价局”微信公众号上同步公开;好的做法和典型案例择优报送省委、省政府信息调研室。

  (三)责任分工。一是公开载体的固定栏目设置。办公室负责在省物价局门户网站设置专门栏目,省价格研究所负责在当月的《山东物价》开辟专门栏目。二是公开载体的责任处室、单位。价格管理一处负责省局门户网站专门栏目。综合法规处负责“山东省物价局”微信公众号和政务微博,以及省委、省政府信息的报送。价格研究所负责《山东物价》专门栏目。三是公开内容的收集、汇总、把关。价格管理一处作为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的联络处室,负责收集、汇总我局边督边改公开内容,并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各市物价局和收费管理处、省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应及时将与边督边改情况、好的做法和典型案例等相关内容提供给价格管理一处。四是公开信息的报送、发布。价格管理一处负责将把好关的公开信息,按照公开事项的载体分工,分别提供给办公室、综合法规处、价格研究所,同时由相关处室、单位将所负责的公开事项在相应载体上公开发布。

  三、做好舆情引导

  督查进驻期间,全省价格主管部门要高度关注系统内的督察舆情工作,加强舆情监控,做好舆情引导,迅速妥善做好舆情应对工作,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省物价局的舆情引导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牵头协调,价格管理一处、12358价格举报中心配合做好舆情监控工作,价格管理一处、综合法规处就舆情涉及的边督边改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必要时省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依法组织实地检查,各相关处室、单位协力配合,迅速处置,确保及时妥善应对重点舆情。发现重点舆情应及时向环保迎查牵头部门(省环保厅)报告同时抄送省政府办公厅。

  四、严格督导落实

  即日起,各市物价局,省物价局有关处室、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对照责任分工,及时报送环境保护督察边督边改情况,对报送不及时、漏报、瞒报,以及一周之内零报送的,将采取公开通报、约谈单位主要责任人、重点督导等措施督促整改。

  附件:群众信访举报专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山东省物价局

  2017年8月11日

  附件

  群众信访举报专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 批 2017年 月 日)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