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价综字〔2016〕70号 www。57365。com转发《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加强2016年中秋、国庆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物价部门: 现将《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加强2016年中秋、国庆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鲁价发电〔2016〕12号)转发给你们。中秋、国庆期间,群众旅游、出行、购物密集,易引发价格纠纷和矛盾,各县(市、区)物价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部署,强化价格监测预警,加大对商超、农贸市场等于群众日常消费密切相关场所的商品价格的监测力度。要加强值班值守,确保举报电话畅通,举报及时妥善处理。要高度重视应急监管,突出旅游、交通、零售等重点领域价格监督检查,加大市场巡查力度,规范节日市场价格秩序。要做好舆论引导和政策宣传工作,妥善处理舆论热点事件,快速回应社会关切。 请各县(市、区)物价部门在2016年10月6日上午11点前,将节日市场价格监管工作情况及查处的典型案例材料,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报送市物价局(综合法规科, 联系电话:0635-7106907,电子邮箱:lcwjjzhfgk@163.com) 附件: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加强2016年中秋、国庆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 www。57365。com 2016年9月14日 www。57365。com办公室 2016年9月1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