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物价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一)职责调整 1、取消已由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2、增加拟订地方投资地方受益、价格变动具有区域性影响的供水、供热、燃气、公交、有线电视等部分公用公益事业和城市基础设施价格的职责。 3、增加反价格垄断执法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1、承担起草价格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责任;承担拟订全市价格工作规划和价格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的责任。 2、承担研究提出全市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的责任;承担运用价格政策杠杆引导资源配置,稳定价格总水平的责任。 3、承担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价格管理权限和程序,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调整全市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定价目录的责任; 承担按照定价目录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调整全市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责任。 4、承担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和申报行政性事业性收费标准,配合有关部门审批和申报行政性事业性收费项目的责任;承担负责组织实施行政性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制度的责任。 5、承担研究拟订全市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政策,组织实施并监督指导全市成本调查和成基监审工作的责任;承担负责全市重要商品和服务社会平均成本的调查、测算、审核工作的责任。 6、承担负责全市市场价格的监测、预警工作,发布市场价格信息,拟订价格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的责任;承担研究提出建立全市价格调节基金的意见,拟订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的责任;承担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使用、管理等日常工作的责任;承担配合有关部门管理市级粮食风险基金的责任。 7、承担负责价格评估和涉案物品价格鉴证及监督管理工作的责任;承担负责价格评估机构资质和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工作的责任。 8、承担维护市场价格秩序,负责反价格垄断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的执法工作。依法查处价格与收费违法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的责任;承担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的责任;承担协调处理价格和收费争议的责任;承担指导经营者、中介机构及行业组织的价格自律工作的责任。 9、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0、根据鲁发[2009]18号文件“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的要求,市物价局在负责上述工作的同时必须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慢作为”所造成的影响和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物价局内设5个职能科室。 1、办公室(挂人事科牌子)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机要、保密、信访、档案、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指导全市物价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全市价格评估和涉案物品价格鉴证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价格评估机构资质和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的有关工作。 2、综合法规科 拟订全市价格工作规划和改革方案,提出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起草价格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局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全市市场价格的监测、预警工作,拟订价格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使用、管理等日常工作。拟订全市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拟订市定价目录和价格听证目录;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价格听证工作;承担价格宣传工作。 3、工农业产品价格管理科 负责贯彻实施国家、省制定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及作价原则和作价办法;组织实施上级出台的价格改革方案;按照定价管理权限和范围,提出市管商品价格的制定或调整意见;指导有关部门和企业的价格管理工作;协调、平衡省授权县(市、区)管理的商品价格。 4、房地产价格管理科 负责贯彻实施国家、省制定的房地产价格政策、措施;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提出市管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及公有房屋租金、房屋拆迁安置补偿价格及补助标准;对各种房屋的买卖、租赁、抵押、典当制定不同的价格管理标准;制定物业管理收费办法和收费基准价及浮动幅度;协调处理有关房地产价格争议。 5、成本调查监审科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制定的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政策法规和管理办法,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市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工作;承担全市重要商品和服务社会平均成本的调查、测算、审核工作。 机关党支部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聊城市人民政府收费管理办公室 承担全市行政性事业性收费标准审批的有关工作,颁发和管理收费许可证并定期审验;配合有关部门审批行政性事业性收费项目;按照定价目录规定的定价权限和范围,提出有关医疗、教育、房地产、旅游、收费公路等商品或服务价格的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对乱收费行为进行治理整顿,配合有关部门推进费改税工作;承担有关价格与收费争议的协调处理工作。 1、综合科(挂行政许可科牌子) 负责对各种收费项目、标准执行情况的督查;协调、处理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之间在各种收费方面的争议;对各种收费进行现场协调和指导;负责《收费许可证》、《进企业收费批准通知书》和《收费明白卡》的发放;负责对各类收费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并发放《收费员证》;负责清理整顿乱收费。 2、收费管理科 负责对各种行政性、事业性和经营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测算、报批和管理及省委托我市代管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审定、调整和管理;对行政性、事业性和经营性收费进行年度审验。 (四)其他事项 聊城市价格监督检查局,为市物价局直属副处级行政机构,内设业务科、价格检查科、收费检查科、价格举报受理中心。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对全市执行价格与收费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组织、指导全市价格监督检查工作; 承担反价格垄断有关工作; 负责全市12358价格举报热线的管理工作,受理价格违法行为举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组织指导明码标价、价格诚信工作;指导经营者、中介机构和行业组织的价格自律工作。 |